2007年3月27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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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申报财产令遭遇一冷一热
单位反应强烈 个人相对冷淡
本报首席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辛成

  本报讯  昨天是杭州江干区法院发出首批财产申报令的第二个工作日,接到申报令的16个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中,单位反应强烈,个人相对冷淡。
  3月23日,杭州江干区法院向16个案件的19个被执行人发布了财产申报令,敦促这些被执行人在收到申报令起3日内向法院申报财产情况。这些首批被强制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中涉及9家单位和10名个人,涉案金额286万余元。
  昨天,发出的财产申报令有了回音。在9家被执行单位中,有4家单位主动联系了法院,其中杭州凤翔塑粉厂和浙江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两家单位当即去法院履行了所欠的款项。另外杭州临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联系法院,称其公司确无财产,只有一辆车,将申报给法院。
  与单位相比,被执行人中的个人相对反应冷淡。到昨天记者采访时止,只有欠债2万余元的杨某与法院取得了联系,并称将到法院说明自己的财产情况。
  江干法院执行庭负责人表示,到3月27日止,将对不主动申报或申报不实的被执行人采取财产调查,并将视情况采取搜查等相应的强制措施。